【湖南召开老旧营运船舶设备更新政策宣贯会】11月29日,湖南省老旧营运船舶设备更新、船舶应用新能源政策宣贯暨技术推广会议在长沙召开。据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统计,目前湖南省共拥有营运船舶3513艘,包括货船2177艘、客船1336艘,其中,新能源船舶共有216艘。营运性货船中,15年以上船龄的老旧货船占总量的20.16%。总体来看,湖南省老旧营运船舶较多,新能源船舶较少。因此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拆解、新能源船舶建造和使用势在必行。
据悉,目前湖南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政策有两个,分别为2023年7月印发的《湖南省促进水运发展的政策措施》(简称“省政策”)和2024年8月印发的《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简称“中央政策”)。两个政策在奖补项目、奖补标准、船龄要求、船舶类别等多个方面存在差异。
在奖补项目方面,中央政策对老旧船舶报废基础上新建燃油动力船舶给予奖补;对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从事经营乡镇客渡运输的新建新能源客渡船给予奖补,省政策无此项目。省政策对现有货船动力改建为新能源船舶给予奖补,中央政策无此项目。
在奖补标准方面,针对船舶拆解奖补,中央政策的老旧货船船龄系数较高,奖补标准高于省政策;省政策的老旧客船船龄系数按年度分,奖补标准高于中央政策。针对新建新能源船舶奖补,中央政策采取公式计算:单船补贴金额=补贴标准×船舶类型系数×新能源清洁能源船动力形式系数×船舶总吨;省政策根据船舶类别设定不同的奖补方式,电力推动客船、液化天然气船舶根据主机功率进行奖补,纯电货船按载货量给予奖补。
该参照哪个政策进行奖补申报?会议给出的解答是:2023年7月21日—2024年8月2日期间拆解的老旧营运船舶、新建新能源船舶按省政策实施;2024年8月2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同时满足中央政策和省政策的,按中央政策实施,省政策和中央政策标准间的“差价”由省财政进行补齐;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期间,省政策实施期限到期,按中央政策实施。(杨瑾 张小刚 解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