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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27  浏览次数:7018
核心提示:【两部门: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
【两部门: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结合系统需求合理确定储能配置规模,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容量支撑能力和涉网安全性能。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新能源基地,合理规划建设配套储能并充分发挥调节能力,为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外送、促进多能互补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意见提出,推进储能能力建设,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依托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合理配置用户侧储能,提升用户供电可靠性和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探索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等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通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换电模式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系统调节,挖掘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关键词: 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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